Agent筆記(個人言論,不代表公司立場)
24/03/2011
REAA的判決案例簡述【2】
許多朋友對上週刊載REAA的判決感到興趣,本週再登5篇。囿於篇幅,我只能簡述。欲知全貌,請逕至REAA網站詳閱全文:
(1)02/11/2010〔#CA3587943〕---仲介說車道是與鄰居共有,但事實不然;
(2)11/09/2010〔#CA3285615〕---客戶抱怨仲介不禮貌的信函,並要求退還廣告費;
(3)11/11/2010〔# CA3473049〕---仲介提供之政府估價,乃增建後增值之數,並非未建時之估價,屬誤導性資訊;
(4)15/10/2010〔# CA2349354〕---房屋檢查公司控告仲介在買賣合約中排除該公司之服務,因為太嚴;
(5)21/10/2010〔#CA2658972 & #CA2659206〕---仲介在合約無條件與交屋期間,私下協助買家安排出租事宜。
17/03/2011
REAA的判決案例簡述【1】
REAA(房地產仲介管理局)成立以來,對處理房地產的相關糾紛較之過去明快。簡述最近被議決的五個案子如下:
(1)24/11/2010〔#CA2974026〕---應上市的房屋被想換工作的仲介推遲時程。仲介並建議屋主更換上市公司;
(2)13/12/2010〔#CA3557856〕---仲介未經查證,誤傳而低報了公寓的管理費;
(3)15/12/2010〔# CA3707472〕---仲介說是雙車庫,客戶買了之後發現停不進兩台正常大小的車;
(4)29/11/2010〔#CA4008873〕---仲介的助理運用銀行內部資訊去拜訪客戶;
(5)18/11/2010〔#CA3575577〕---仲介沒有揭露是自己的房子要賣。
有興趣的讀者,請至www.reaa.govt.nz細讀判決全文。
17/02/2011
「設計」與「設計師」
今天《先鋒報》登出一篇「紐西蘭設計師協會」對地產仲介的指控,共有23件涉及不實而誤導的廣告。因為廣告聲稱「設計師設計」(architect-design),但或查無其人,或並非正式註冊。紐西蘭95%的房子不是「設計師」設計。按現行法規,「設計師」這個名詞專指註冊有案者(此為公開資訊)。換言之,許多廣告中聲稱的「architect-design」均有違法之嫌。各位讀者,「設計」與「設計師」一字之差,卻代表普通口語與專業用語的大分別。買房時不可不慎。
10/02/2011
向下僵固性
過新年,少不得聚餐。一如往常,朋友總是問起房價漲跌。我發現,問的人大多是準備逢低進場。「多低?是底部了嗎?」這是關切之點。
其實,房地產市場和勞動市場一樣,具有強烈的「向下僵固性」(簡言之,就是多空力道相等時,易漲難跌)。
何以如此?因為加薪是「薄海歡騰」,而減薪是「找人拚命」。房價也一樣,除非不得已,誰肯虧本賣?所以房地產中長期的形勢是顯明的,那麼你自己說,房價會漲還是會跌?
25/11/2010
「很會賣」的仲介
銷售能力,常常取決於是否能「以良好的服務獲得買家信任」、是否能「對各類詢問與突發狀況妥善應對」、是否能「以專業和毅力確保合同」。此外,一位仲介背後還有一個公司、一群仲介,這是團隊銷售的概念。每個仲介,手上都有些積極想購屋的買家。能在第一時間通知到這些人,並持續為您爭取好價格的仲介,才是「很會賣」的仲介。
11/11/2010
水淹金山寺
最近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頭號話題,莫過於美國宣布執行的量化寬鬆政策(quantitative easing program),各國均嚴陣以待(台灣為防外資匯入,昨日已下令限制外資購買台幣債券),為什麼?
美國經濟不見好轉,屢思貶值以活化競爭力,各國欲拒還羞,便逼出了「狂印鈔票、放流國外」這以鄰為壑的招數。短期而言,熱錢湧向新興市場的資本泡沫化趨勢已避無可避,這也終要波及紐西蘭的你我生活。
戲曲裡,白娘娘不惜水淹金山寺,非淹出許仙不肯罷休。只是,當白娘娘止了法力,法海撤了袈裟,金山寺外會躺下多少無力抗衡的蝦兵蟹將?
各位讀者,Are you ready?
21/10/2010
投標比拍賣好?
接續前期以來的說明,「投標」一定比「拍賣」好嗎?顯然未必。反之,「拍賣」一定比「投標」好嗎?當然也未必。再簡單一點說,若真有所謂什麼什麼一定比較好,那其他銷售方式早就消失了,對不對?
價格怎麼決定?歸根究底,還是「賣方願意多少賣,買方願意多少買」這個本質性的雙方較勁。
具體來說,影響價格的因素無非下面這八個字:「收益」、「屋況」、「地段」、「時機」。
一個房,一個價,市場明白,Agent心裡也明白。
09/09/2010
投標比拍賣好?(下)
上週模擬A、B、C三組參加「投標」。若A出148萬、B出150萬、C出155萬,正中賣家下懷。然而,若A、B、C都無「非此屋不買」的心,也可能產生A出148萬、B出150萬、C出149萬的結果,這豈非比「拍賣」的152萬糟糕?賣家豈非聰明反被聰明誤?可見「投標」比「拍賣」好,未必!
02/09/2010
投標比拍賣好?(中)
假設有A、B、C三組買家參加「拍賣」,A、B在破150萬後漸漸退出,結果C以152萬勝出。但若他們是參加「投標」,可能A出148萬(想撿便宜的類型)、B出150萬(老實出價的類型),C則因為怕買不到,便一舉出了155萬,這就正中了賣家下懷。
可見「投標」比「拍賣」好。
26/08/2010
投標比拍賣好?(上)
有賣家認為,Tender(投標)比Auction(拍賣)好。
這種觀點,是假設有買家因為不知道別人出價而高價搶標。(拍賣的競價過程透明,加2萬是2萬,加1萬是1萬,買家都看得見。但投標全是黑箱作業:原本加1萬就能拿到的,卻可能因「擔心」而咬牙加了5萬、10萬上去。)
然而果真如此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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